第四百五十二章 小白臉,花心眼
律師本色 by 雪映紅梅
2024-3-15 21:58
壹周後,竇濤案子的二審判決下來了。方軼去中院取了判決書。
中院認為,原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定罪及適用法律錯誤,予以糾正。上訴人竇濤的行為不構成尋釁滋事罪。
經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壹款第三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第壹款、第二款,第十三條的規定,判決:壹、撤銷縣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二、上訴人竇濤無罪。
接到消息的竇濤兩口子,當天下午便來到了律所,對方軼再三感謝。直到此時姜雪才覺得這律師費花的不虧。
今年的倒春寒來的有點猛,前幾天穿薄羽絨都覺得熱,這兩天路上的行人又將冬裝換上了。
俗話說:忽冷忽熱愛感冒,馬義便是如此。
此刻的馬義,坐在方軼的辦公室內,手上拿著壹盒面巾紙,時不時的擦擦鼻涕,方軼坐的離他遠遠的,壹是怕他把大鼻涕甩自己身上,二是怕被傳染感冒。
“妳別坐那麽遠,我這是風寒引起的感冒,不是病毒性感冒,不傳染。”說著馬義往方軼近前挪了挪。
“妳少忽悠我,誰知道妳是咋得的感冒,妳壹天到晚的見當事人,給廣大婦女同胞做思想工作,保不齊那個當事人感冒了,把妳傳染了。
我家裏可還有個上學的中學生呢,要是感冒了,會直接影響學習成績,所以妳最好積點德,離我遠點。”說著,方軼擡起屁股,從沙發上移到了辦公桌後面的椅子上。
馬義不氣不惱,抽出壹張面巾紙,帶著濃重的鼻音道:“這話說得,我有醫院的診斷證明,專家開的。”
“少拿專家糊弄我,專家在我這不好使。”方軼道:“啥事,趕緊說,我那紙簍都快被妳的鼻涕紙填滿了。”
“這話說的,好像誰的紙簍沒滿過似的……,我給妳介紹個案子,律師費有點低,壹萬元。不過不用給我介紹費,妳幹不幹?”馬義問道。
“壹萬律師費,妳不要介紹費?”方軼疑惑道。
“對呀,哥們夠大公無私吧,我覺著吧咱不能光看錢,作為壹名律師,要有點社會責任感,我就是不做刑事案子,否則這活兒我肯定自己幹。”馬義正氣淩然道。
“妳要是這麽說,就算了。這壹萬元的律師費我不賺。”方軼故作高冷道。
他知道馬義這貨壓根就不是那種社會責任感爆棚的聖人,用無利不起早來形容他最恰當不過,只不過馬義屬於那種‘盜亦有道’的律師,不會坑同事,否則團隊裏的律師也不會跟他關系那麽融洽,萬可法也不會容他。
方軼覺得老黃對馬義的評價還是很中肯的:小白臉,花心眼,專業能力與他的外貌壹樣出色,但唯利是圖,不過對哥們還是很夠意思的。
今天馬義那些正氣凜然的話壹出口,方軼立刻意識到了反常,事出反常必有妖,他敢肯定這事情絕對沒有馬義說的那麽簡單。
“那好吧,兩萬元怎麽樣?要不是咱倆關系好,我早找老宋了,老宋五千元就幹。”馬義說的很豪氣。
“那好,我給宋律師打個電話,問問他五千幹不幹,他要是幹,妳給我壹萬,我給老宋五千……”說著,方軼拿起手機作勢要給宋律師打電話。
“停!停下!……我服了,大寫的服。老方啊,妳原來是多麽純潔的壹位律師啊,現如今怎麽變得這麽狡猾,是不是受了老黃的影響,他把妳帶壞了!”馬義露出壹副惋惜的模樣。
“少廢話,到底怎麽回事,從實招來!”方軼不耐煩道。
“好吧。我跟妳說實情,前段時間歐陽傑給我介紹了壹個離婚案子,我代理女方。不要問我為什麽又代理女方,我也不知道,關鍵是男方他不找我啊。
當事人要分的財產挺多,有房子有車,只不過都是本地的,要是京城的,怎麽我也得收她大幾十萬。”馬義道。
“說重點。”方軼道。
“這個離婚案子我壹共收了三十萬,扣除所裏的百分之三十和歐陽的百分之十五,實際上我也就拿十多萬,再扣個稅我實際上剩不下多少錢。
這是委托協議,不信妳看。”說著,馬義將委托協議扔給了方軼。
“這個附加條件是怎麽回事?”方軼看到委托協議上有個特殊約定,要求馬義協調方軼辦理當事人表妹的刑事案子。
“當事人有個表妹,據說殺了人,現在已經被關進看守所了,目前案卷在檢察院。當事人見我是萬華聯合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就問起妳來了,後來她知道妳跟我是壹個團隊的,就加了這麽個附加條件。
她表妹案子的律師費由她承擔,都在總費用裏。具體需要多少,由咱們自己商量,反正不超總數就行。
妳說吧,多少錢合適。”
說完,馬義壹臉委屈的接著說道:“老方啊,我弄個案子不容易,這都三月底了,我才拿到壹個像樣的案子,考慮到我還沒結婚,這娶媳婦買房都得花錢,妳可千萬嘴下留情啊。”
“妳少唬我,那刑事案子是怎麽回事?”方軼問道。他要先了解下案情,然後在估算律師費。
“我了解的也不多,據說是因為情殺,當事人的表妹認為同事勾引她的男朋友,用菜刀剁了同事壹千多刀……”馬義道。
“多少,壹千多刀?”方軼驚愕道,嘴巴張的能放下個雞蛋。
“不對,妳看我這嘴,壹百多刀,沒錯,就是砍了壹百多刀。”馬義道。
“要是這麽說,這是死刑的案子啊!”方軼想了想道,估計這案子也就走個程序。
“誰說不是呢。所以當事人想兩個案子打包給咱們。妳答應了?”馬義看向方軼。
“辦案子肯定沒問題……,看在妳辛苦談案的份上,我就收三萬律師費吧。”方軼道。
“三萬?打個折吧,二萬怎麽樣?”馬義習慣性的討價還價道。
“二萬六千元,不能再少了,只管壹審。沒有渠道費,沒有介紹費。”方軼道。
“成交!”馬義與方軼達成壹致後,滿心歡喜的派去聯系當事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