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本色

雪映紅梅

都市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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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二章 想賺錢卻成了韭菜

律師本色 by 雪映紅梅

2024-3-15 21:58

  “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提起上訴的胡維軍詐騙罪壹案,現予公開開庭審理。”話音尚未落下,審判長敲響了手中的法槌:“提上訴人胡維軍到庭。”
  不壹會兒,隨著沈重厚實的法庭大門被打開,兩名法警押著胡維軍走進了法庭,坐在了被告人席上。
  在審判長核實上訴人身份,宣布合議庭人員構成和上訴人權利之時,方軼擡頭向胡維軍看去,他的精神尚好,只是氣色差了點,眼神很鎮定。不愧是經商的,壹把年紀經歷了不少風浪,心裏素質就是不壹般。
  “現在開始法庭調查,請審判員宣讀第壹審判決書。”審判長話音落下,壹名合議庭法官開始宣讀壹審判決書。
  方軼利用這個功夫,又將準備的辯護詞掃了壹遍。
  法官宣讀完壹審判決書後,審判長看向胡維軍:“下面由上訴人胡維軍宣讀上訴狀或陳述上訴理由。”
  “審判長,我認為壹審法院認定我在機加工廠資不抵債的情況下,虛構事實,以偽造的產權證作抵押,詐騙他人錢財缺乏客觀、確實、充分的依據。
  我與馮平和魏喜奎之間是民間借貸關系,而且這幾年我壹直在支付借款利息,也沒有借了錢就跑路,根本不構成詐騙罪。請法院依法查明事實,還我清白。”胡維軍拿著壹張A4紙讀道。
  這是他根據方軼的分析自己寫的上訴理由。
  “請辯護律師發表上訴理由。”審判長道。
  “辯護人認為,上訴人胡維軍並非像壹審法院認定的那樣資不抵債,而是具有壹定的還款能力,雖然機加工廠和胡維軍本人名下的房產和土地已經對外設置了抵押,並且部分財產已經被執行。
  但是機加工廠仍然持有多項知識產權、而且擁有自己的核心技術,在去年該廠又引進了二臺加工高精密零件的進口設備,這都是具有價值的,應當整體估算加工廠的價值。
  另外,從資金用途上說,胡維軍借來的資金雖然大部分用在了炒股上,但炒股是國家允許和鼓勵的行為,屬於合法的投資行為。
  由此可知,胡維軍借到款項後並不存在揮霍或者轉移、隱匿的行為,法院不能以此判斷胡維軍構成詐騙。
  審判長,辯護人的上訴理由陳述完畢。”方軼道。
  “上訴人胡維軍,妳對壹審判決書認定的事實及罪名有無異議?”審判長道。
  “有異議,我對壹審判決書認定的罪名不認可,我認為壹審認定的事實不清,我的廠子是具有壹定還債能力的……”胡維軍叨叨叨說了不少理由。看來開庭前他在看守所做了不少準備。
  “檢察員就壹審判決書認定的事實對上訴人進行發問。”審判長道。
  “上訴人胡維軍,妳在向馮平借款時,機加工廠是否仍在正常運營?妳是否向他告知了機加工廠的現狀?”坐在公訴人席首位的女檢察員冷冷的問道。
  “當時我的廠子訂單銳減,處於半停產狀態。我沒告訴馮平。”胡維軍道。
  “妳向馮平借款時,是怎麽說的,借款的理由是什麽?”女檢察員問道。
  “我跟他說廠子有個大單,需要資金周轉,購買機械設備,支付人工費。”胡維軍道。
  “馮平轉給妳的借款,妳實際用到了什麽地方?”女檢察員問道。
  “壹部分購買設備,大部分被我拿去炒股了。”胡維軍道。
  “廠子沒有訂單,妳為什麽還要購買設備?”女檢察員問道。
  “當時廠子不是壹點訂單沒有,而且馮平要求看械備的購銷合同和實物,我就買了。”胡維軍道。
  “妳的意思是新購買的設備是為了應付馮平,對嗎?”女檢察員道。
  “不完全是,日後這些設備都能用上。我也是為日後業務發展考慮。”胡維軍道。
  “妳向魏喜奎借款時,理由是什麽?”女監察員似乎對胡維軍剛才的回答有些不滿,之前在訊問案情時,胡維軍可沒提采購設備是為了日後發展,只說是為了應付馮平。
  “馮平的借款有抵押物嗎?”女檢察員問道。
  “有,廠房和土地還有壹本房產證。”胡維軍道。
  “根據公安部門的詢問筆錄,妳承認抵押物中的房產證是妳偽造的,是否屬實?”女檢察員問道。
  “屬實。”胡維軍道。
  “是否辦理抵押手續?”女檢察員問道。
  “沒辦,因為我偽造的那本房產證的房產是村裏建的小產權房,房管部門辦不了抵押手續,我把房產證押給了馮平。”胡維軍道。
  “那套小產權房是誰的?是妳的嗎?”女檢察員問道。
  “不是我的,是我丈母娘的房子。只不過壹直是我們在出租。”胡維軍道。
  “我跟魏喜奎說銀行貸款馬上就能下來,貸款壹下來就償還他的借款。”胡維軍頓了下,接著道:“當時銀行是要放款的,審批已經過了,就差抵押物辦抵押了。”
  “銀行沒有放款的原因是什麽?”女檢察員追問道。
  “因為……用於抵押的壹套房產的房產證出了問題。”胡維軍猶猶豫豫道。
  “出了什麽問題?”女檢察員問道。
  “房產證是我假造的,我當時是有……”胡維軍還想繼續說,卻被女檢察員打斷了:“上訴人胡維軍,我問妳什麽妳就答什麽,其他無關事實不用說。”
  “審判長,我問完了。”女檢察員道。
  “上訴人胡維軍的辯護人發問。”審判長道。
  方軼整理了下思路,問道:“上訴人胡維軍,妳向馮平和魏喜奎借款的真實目的是什麽?”
  “我借款是為了維持廠子的運營,當時廠子對外有不少負債,業務做的又不太好。”胡維軍道。
  “為什麽借款沒有全部用於廠子的經營,而是被妳用於炒股?”方軼道。
  這個問題即便方軼不問,也會在合議庭法官心中畫問號,與其讓別人猜,不如挑明了,對胡維軍更有利。
  “我有個朋友,他專門炒股,賺了不少錢。我廠子外債太多,再加上市場不好,後來我發現即便把借款都用在廠子上也未必能讓廠子起死回生。而且光借款的高利息就能壓垮我的廠子。
  所以我找他幫我推薦幾只股票,我用借來的錢炒股,是想多賺點錢,支付借款本息,讓廠子維持下去,哪知道卻被割了韭菜。”胡維軍壹臉的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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