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本色

雪映紅梅

都市生活

午夜的大排檔,熙熙攘攘的食客漸漸散去,小夥計壹身疲憊的打著哈欠,開始收拾桌椅。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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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壹十四章 孟總

律師本色 by 雪映紅梅

2024-3-15 21:58

  休庭後,法警將趙雲帶出了法庭,在出門前,他看向旁聽席上的父親趙鳳祥,四目相對,趙老爺子嘴唇顫抖,眼中有些潮濕。
  方軼看了看表,已經快十二點了,拿出礦泉水喝了幾口,潤了潤嘴唇和喉嚨,在開庭的時候,律師不能喝水,所以長時間的開庭對律師、檢察員和法官的體力是壹個考驗。
  趙鳳祥想趁著休庭的功夫,找方軼問問情況,但是看方軼壹臉疲憊,最終他還是忍住了,十分鐘,只需要十分鐘,就知道結果了(法官宣判),再等壹等。
  “現在繼續開庭,請法警把被告人趙雲帶上法庭。本案經合議庭評議已經形成判決意見。針對控辯雙方的意見,結合本案爭議的焦點,根據本案的事實和證據,本院評析如下:
  被告人趙雲在虛假訴訟過程中,指使他人提供偽證,其行為構成妨害作證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趙雲的罪名成立。
  趙雲在庭審中具有認罪表現,可以酌情從輕處罰。趙雲的辯護人提出的辯護意見予以采納。
  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七條第壹款、第二款之規定,判決如下:壹、被告人趙雲犯妨害作證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審判長宣判道。
  方軼終於長出壹口氣,七個月!之前趙雲已經被羈押了三個來月,再有三個來月就可以出來了,只是趙雲出來後得另找工作了,法律工作者是幹不了了。
  旁聽席上的趙鳳祥也長出了壹口氣,七個月他可以接受,不能接受又怎麽樣,以他的經驗,上訴改判率是非常低的,還是算了吧,省點錢吧。
  宣判後不幾日,方軼拿到了刑事判決書,十日內,被告人趙雲未提上訴,檢察院也未提出抗訴,判決發生法律效力。
  這壹日,方軼正在工位上寫結案小結,突然手機響了,是雲梅打來的。雲梅問他下午是否方便到雲霧茶莊喝茶,稱最近新進了壹批茶葉,另外,有個茶協的會員想咨詢點法律問題。
  方軼壹聽有法律問題要咨詢,便應了下來。
  中午吃過飯後,方軼開車去了雲霧茶莊。在茶莊二樓的茶室內,坐著三個人,壹個中年男律師,壹個禿頂、大眼睛、大耳朵、大鼻子、大臉蛋的五十多歲男人,還有壹個三十多歲既有臉蛋又有韻味的女人。
  中年男律師是方軼,那個三十多歲的女人是雲梅,坐在方軼旁邊,雲梅對面的五十多歲的男人就是雲梅電話中提到的那位要咨詢法律問題的茶協會員——孟總。
  “方律師,這次真是麻煩您了。”孟總說話很客氣。
  “孟總,方律師可是本地知名的刑事律師,做過的案子很多,網上隨便壹搜就壹堆,只不過做事做人比較低調,不愛宣傳。
  方律師,孟總是晉省的知名企業家,他在本地有個兄弟,最近出了點事,想跟您咨詢下。”
  說話間,雲梅已經煮上了壹壺老白茶,接著道:“孟總,這是我們店裏的老白茶,您品下看看怎麽樣。
  妳們談,我還有點事。妳們談好了,告訴我下,我就在辦公室,晚上我做東,請您二位吃飯。”
  今天上午孟總來找雲梅談合作,談完後問她是否有認識的比較靠譜的刑事律師,於是雲梅便給方軼打了電話。
  但是直到現在孟總也沒跟她提要咨詢什麽,這說明了什麽?說明孟總不想讓雲梅知道咨詢的內容。
  雲梅在商海沈浮多年,自然看得出眉眼高低,泡好茶後,便找了個體面的借口離開了,把茶室留給了孟總和方軼。
  雲梅離開後,孟總坐到了雲梅之前坐的位置,開始擺弄茶具,看的出來,他也是個行家。賣茶的不壹定都懂茶藝,但是孟總懂。
  見孟總專心鼓動茶具,方軼看著沒有說話。
  不得不說雲梅是個講究人,煮茶用的不是電爐,而是壹個小泥爐,就放在桌子旁特制的架子上,小泥爐內放著點燃的木炭,待孟總將茶具沖燙了壹遍後,小泥爐上的鑄鐵鐵壺冒起了白色的水氣,水開了。
  過了壹會兒,孟總倒了兩杯茶,兩人壹人壹杯。
  “方律師,茶水有點燙,待微涼後再飲。”孟總氣定神閑的說道。
  方軼微笑著點頭,心道:喝茶的人是不是都這麽沈得住氣,半天了不說正事,那好吧,妳不說我也不提,咱倆就在這兒品茶,練養氣的功夫。
  片刻後,孟總開口了:“方律師,有個罪名叫‘妨害作證罪’,不知道您有沒有做過這類刑事案子?”
  聽他說完,方軼樂了:“巧了!前段時間我剛辦了壹個,被告人也是妨害作證罪,後來被判了七個月。”
  “哦?那位給您說道說道,您看這案子還有沒有機會。”孟總醞釀了下繼續說道:“這事得從我那兄弟說起。早先我父母被外派到京城辦事處工作,我在老家跟著爺爺奶奶,他家就住我家樓下,我經常去他家蹭飯,他也經常來我家吃飯,我們兩個屬於那種吃喝不分的朋友,壹直到高中畢業。
  高中畢業後,我考上了京城的大學,學的法律專業,後來考了幾次司法考試沒通過,就棄法從商了。他隨他父母來了本市經商,雖然在兩地,但是我們還經常聯系,走的比較近。
  他頭腦比我靈活,也比我聰明,就是不愛學習,經商卻是壹塊好材料,上中學時就開始倒騰貼畫、賀卡之類的小商品,兜裏零食不斷。那時候我真羨慕他。
  今年六月份的時候,我聽說他因為妨害作證罪被抓了,後來他家裏人給他請了京城的律師,結果我那兄弟被判了壹年半,我兄弟不服,準備上訴。我想請您給把把關,看看這案子二審有沒有希望翻案。”說完,孟總拿起茶杯押了壹口茶。
  “具體是什麽原因,您清楚嗎?”方軼問道。
  “之前我了解過,也問過他的律師,其實是我那兄弟太貪心了,五年前,有家廣告公司找他借了壹筆資金周轉,壹共壹百萬,他收人家月息三分(單利),壹年下來就是壹百三十六萬……”孟總端起茶杯,邊品茶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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